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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2      点击量: 

各院系: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学校面向2015级本科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面向2015级本科学生开设。课程总学时:12学时,周学时:2学时,开设周数:6周,计1个学分,上课周次:1-6周(期间如逢法定假期则上课周次自动顺延)。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为本科学生综合教育限选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院、系教学实际对学生进行考核。

3.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按时开展该门课程的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在上课前从系统中自行打印学生名单,做好日常考勤,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在学期末要将试卷等相关考核材料交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保存,同时交一份学生成绩册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在系统中登录成绩。

附件:2015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表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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